各州 ( 市 ) 团委,省直机关团工委,各省属厅局 ( 公司 ) 、高校团委: 四川汶川发生物大地压灾害后,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心系灾区,发扬“一方有难、八支援”的精神,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、捐物。近日,一些地方和基层团组织反映,部分团员希望交纳“特殊团费”的形式支援抗震救灾。为充分尊重广大团员支援灾区的心愿,团省委研究决定,将团员自愿交纳的“特殊团费”交由团中央转交地震灾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,团员自愿交纳的“特殊团费”,可由所在单位团组织代收后交团中央代转。 二、团员交纳的“特殊团费”,请通过银行汇至团中央团费专用账户,须标明“特殊团费”同时注明团员姓名、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。团中央团费帐户:共青团中央,帐号: 0200000709089142160 ,开户行:工商银行王府井支行营业室。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团组织,公开发布。 联系电话: 0871-4144234 传 真: 0871-4144234 4143755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二 OO 八年六月二日 |